高低揚水圳不同單位管理 龍潭水患治理困難

 [記者陳俊穎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三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龍潭區公所鄧昱綵區長「龍潭區淹水防治辦理情形」專題報告後表示,針對龍潭大三林地區高低揚水圳改善工程,請水務局邀集農業局、工務局、龍潭區公所、石門農田水利會,進行計畫範圍確認,並就土地使用權及清淤進行協商;此外,因高低揚地區水源不足,後續請農業局推廣農民調整作物,種植雜糧等低耗水作物,落實省水灌溉。

 鄭市長說,龍潭地勢高於石門大圳約50公尺,省政府於69年7月7日公告龍潭高低揚抽水灌區劃出石門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惟水利溝渠所有權屬水利會所有,後續請與水利會協調高低揚水圳釋出管理權由市府代管,建立使用原則與處理方案,以利市府後續進行清淤、設置新排水路等工程。

 鄧昱綵區長表示,龍潭區位於桃園南端丘陵地,為老街溪、新街溪、茄苳溪、清水坑溪、牛欄河、霄裡溪等流域發源地,不過因都市計畫區外基礎建設還未完善,淹水事件頻仍;龍潭高低揚灌區於69年劃出石門農田水利會,因渠道土地產權屬石門農田水利會,管理維護為龍潭區公所,水利設施分屬不同單位管理,使水患治理及水溝修繕出現困難。

 鄧區長說明,為進行淹水防治,區公所於103年付給農田水利會1,261萬元土地使用費,並於104年進行12項、105年進行14項、106年進行14項排水設施改善,進行大三林地區高低揚水圳改善工程,第一期工程已於104年7月16日完成驗收,工程總經費1,100萬4,162元;第二期工程已於105年6月13日完成驗收,工程總經費2,951萬3,828元,並以清淤方式減少淹水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