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府加強宣導原鄉小米酒產製規範

  【本報訊】南投縣府為確保消費者飲酒安全,將派員至轄內小米酒業者了解其小米酒相關產製情形及查核其實際進貨原料等相關憑證資料,並輔導業者酒品登記使用原料與酒品之標示需相符;另針對原鄉地區民眾宣導應選購合法業者所產製之小米酒品,以確保飲用安全。

  民眾若自製小米酒且供自用,以每戶不超過100公升(含成品及半成品)為限,違反者將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10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1000萬元為限。此外,民眾若公開販售自製小米酒者,尚無適用前述每戶產製不超過100公升自用酒品免罰之規定,並將依產製及販賣私酒裁處。

  財政處金融及菸酒管理科籲請民眾勿產製或販售私酒以免受罰,民眾如發現不法之菸酒品,請勇於提出檢舉,本府菸酒檢舉專線為049-224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