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增設電梯~基隆市府要課徵房屋稅

 

      【本報訊】隨著人口老化,許多老舊房屋改建增設小型電梯,或是建設公司也會推出以電梯別墅為訴求,吸引三代同堂的家庭換購新屋。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23條規定,凡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均屬房屋稅課徵對象,電梯既屬附著於房屋的建築,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自應併入計算房屋課稅現值,按其載客人數、停階數、電梯速度等核算房屋現值,並依房屋主建物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由於電梯設備是固定附著於房屋,與房屋構成一體,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因此須課徵房屋稅,而若房屋進一步辦理移轉時,也須課徵契稅。若民眾設立房屋稅籍後才增設電梯,應檢附電梯設備載客人數、速度及停階數規格等相關文件,向地方稅務局申報併入房屋稅籍課稅,以免日後遭人檢舉,除須補稅外,並被處以罰鍰。

 

        該局提醒民眾,裝設電梯如實際購買及安裝價格低於「基隆市電梯設備工程費概算表」標準,得提示購買、安裝合約及發票影本,按實際價格認定。

 

        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或其他稅務問題想要進一步了解,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322328,將有專人會竭誠為您服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