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桃園一位40餘歲女性個案,大學畢業。原本在一家公司擔任行政工作,結婚多年,育有二女,家庭和樂。未料約自1年多前起,公司同仁開始覺得個案有些狀況出現,往日熟悉之工作項目,已逐漸無法達成。時常口中念念有辭,上下班開始不能準時打卡。儘管個案先生因工作關係需要輪值日夜班,但也逐漸發現個案已經無法管理家務,自我清潔沐浴不良,與個案先前極愛乾淨的個性大幅改變。個案先生非常擔心,四處詢問請益,在瞭解可能是為精神疾病所苦之後,擬帶個案前往精神科就醫。惟個案不能諒解,堅持沒有問題,不肯就醫,依然堅持故我,成日待在家中,膜拜說話,獨自退縮角落,家屬苦不堪言,時間一拖,又是一年。
終於,個案先生好說歹說,個案終於來到醫院精神科就診。經醫師詳細評估,診斷應是〝思覺失調症〞,建議個案應準時服用抗精神藥物治療。醫師的說法,家屬都可了解接受,不過,個案本身無法認同,非但拒絕服藥,也拒絕再來醫院,家屬聞知方寸大亂,求助無門,不知如何是好。
居家治療,或許是解決上述家屬問題的一個方式。
關於這點,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社區精神科汪振洋主任說,由於部份精神疾病個案,對於精神疾病不甚瞭解,多有負面認知,更缺乏病識感,每每耽誤就醫。儘管家屬百般規勸,期盼協助就醫,但就是無法達成。特別是在某些比較晚發疾病的個案,多半都有事業工作,也有伴侶子女,更是難以接受可能罹患精神疾病,需要醫療人員與個案家屬,耐心支持與照護。如果在就醫診斷後,確認為精神疾病,醫師或可考量個案之精神狀況,詳細評估個案狀況,再經與個案及家屬充分溝通,轉介個案至桃園療養院居家治療小組,待健保署收到申請書並核准支付後,居家治療小組專業精神醫療同仁,包括醫師或是護理師,就會與個案及家屬約定時間,定期前往個案家中,進行居家治療,以期解決個案及家屬之困境。
汪振洋主任說,上述這位40餘歲的女性個案,就是經由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居家治療小組的協助,在健保署同意支持下,定期前往個案家中進行治療,目前狀況尚稱穩定,家屬自然就能安心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