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訂定環境稽查KPI 確保環境整潔

  【本報訊】媒體報導環保局通報清潔隊環境稽查件數,造成稽查人員工作壓力,環保局指出,所訂稽查數量低於以往規定,且通報後告發違規棄置垃圾包件數減少,實未增加稽查同仁工作量及稽查績效。   

  環保局指出,該局為各項環境保護法規執法單位,面對各項污染環境行為必須進行稽查,為確保環境品質,故對於各項環境稽查工作訂有KPI,以利管理。

  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稽查工作為例,該局於84年即訂頒「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告發工作考核獎懲實施要點」,針對環境衛生巡查員訂有績效考核獎懲規定,要求各區清潔隊環境衛生巡查員每人每季告發及勸導各滿45件為合格,不合格者,改調回任清潔隊員。

  今年考量同仁稽查辛勞,且經多年宣導及稽查取締後,市民違規件數已有減少趨勢,故以近3年平均每人每季稽查告發件數調降巡查員工作KPI,並自109年8月起實施,且已取消懲罰規定,該通報不但未增加巡查員工作壓力,反倒是減輕同仁工作壓力;從實際稽查告發數量來看,109年5、6、7月違規垃圾包告發數分別為999、1080、及1202件;而自109年8月起,8、9月全市違規垃圾包稽查告發數則分別為803、及974件,事實上也沒有提高巡查員告發數。

  環保局說明,針對同仁稽查KPI該局將會逐年滾動式檢討,最終目的希「刑期無刑」,刑罰在於教育人恪守法律,從而達到不用刑的目的,環保局呼籲全體市民共同維護市容整潔,不要任意棄置垃圾、菸蒂等污染環境,讓臺北市市容能更加整潔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