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農曆春節即將來臨,為體恤計程車運將朋友於新春過年期間服務的辛勞,108年臺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每趟加收20元)將自108年2月1日(五)零時開始,至2月10日(日)24時止,共計10天,因已全面換新表,乘客請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駕駛人請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仍應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搭乘計程車下車前請記得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如春節期間民眾遇有駕駛人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可向該處或警察機關檢舉,或撥打1999專線申訴,經查證屬實者,可依違反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公運處特別提醒,由於春節拜年、應酬場合較多,民眾可多加利用計程車,以避免酒後駕車發生危險,保障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另也希望請乘客於春節期間搭車時,能夠給予運將朋友打氣或額外鼓勵,讓大家一起過個快樂、平安的歡喜年。如有計程車相關問題,請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02-2375-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