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運動中心查核

 

       【本報訊】有關1日報載「臺北市運動中心客訴越多、評鑑越好」,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表示,臺北市12區運動中心皆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委外經營,相關缺失查證、改正等均會納入年度營運績效評鑑考核。未來體育局仍會持續加強本市運動中心之各項查核工作,以保障民眾使用權益並提供民眾優質、安全的運動環境。

       體育局進一步指出,近3年臺北市運動中心年平均服務約1,094萬人次,一年平均約有460件客訴案件,體育局除每週不定期派員查核外,一旦接獲客訴案件,體育局立即派員至現場查察,經查證屬可歸責於廠商案件,除要求限期改善,也會納入年度營運績效評鑑考核,體育局強調,對於運動中心管理品質一向以保障民眾使用安全及權益為主,對於未能於期限內改善情形者,也會依契約裁罰,情節嚴重者,至重可終止契約。

       體育局表示,為公平、公正、公開審查各運動中心績效,由本府委員及外聘專家學者組成督導委員會,辦理本市各區運動中心之營運績效評定作業,其中包含年度績效評鑑及優先定約作業等,均依相關規範辦理。

       而為因應行動載具運用日益普及,本市運動中心各營運廠商自行合作投資建構場地線上預約平臺,期望整合各中心場館資訊、泳池及健身房即時人流資訊及提供民眾線上預約場地功能。營運廠商表示該平臺功能陸續擴增中,未來也將開通線上金流功能及課程報名等服務。體育局將持續和運動中心營運廠商聯繫及溝通,協助平臺建置的完善性與實用性,以增加運動中心使用民眾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