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由寵物犬餓死 兩飼主被判緩起訴

 【本報訊】寵物飼主注意了!台南市近期發生兩起飼主疏於餵養而導致飼養的犬隻死亡案件,犬隻屍體發出惡臭,鄰居報警將飼主移送法辦,雖然飼主獲判緩起訴,但必須花錢消災,二人分別向公庫繳付三萬五千元及二萬元。
 一件發生於去年九月,周姓女子從台南市永康區搬至仁德區,卻未將飼養的狗帶走,也未按時餵養,造成狗活活餓死,經過多日,因為從房間傳出屍臭味,鄰居誤以為發生命案,向警方報案,警方到場查看後,轉由台南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理,案經動保處偵查後將周女移送法辦,最後周女被判緩起訴,但是必須繳交緩起訴金。
 另一件發生在今年元月間,同樣住在永康區的陳姓男子長期未餵養寵物犬,造成三隻死亡、一隻嚴重脫水生命垂危。有民眾向動保處檢舉指出,陳男的住宅內有犬隻死亡且屍體已經腐爛,發出異常惡臭。動保處派員至現場察看,發現地上及狗籠內各有一具犬屍,其中一具腐爛僅剩狗皮,死狀非常悽慘,另於牆角發現兩隻奄奄一息的犬隻,立即帶回動保處搶救,但是其中一隻仍回天乏術。
 動保處調查,陳男就住在犬隻陳屍地點隔壁,卻已超過三天未餵養犬隻水及飼料,已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因此將他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偵查後將陳男判緩起訴,讓他繳付緩起訴金。
 動保處指出,近日有網友舉報台南市發生私人狗場因場主及員工未善盡定期餵養責任,疑似數日無人進場內巡察,導致場內二隻犬隻遭同伴啃咬而不幸死亡,該處已著手查辦中,完成調查後,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動保處呼籲,要飼養寵物就應負責任,除了每日都要給予適當的飲水、飼料,還要時時觀察寵物身體、精神狀況,必要時給予適當醫療,並給予適當活動,以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