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零自治條例~臺灣六都陸續通過制定

  【本報訊】綠色和平氣候專案主任張皪心表示,在此與大家分享一個臺灣氣候好消息!經過 4 年的推動,如今臺灣六都陸續制定「淨零自治條例」,目前臺北市、高雄市和臺中市已通過議會三讀程序,桃園市仍在規劃中,嘉義市和宜蘭縣則正在修訂草案,使臺灣真正邁向 2050 淨零碳排1的目標!

  其實,即使中央已經於 2023 年初完成《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還是須要靠各地方政府執行才能實踐,而透過「地方自治條例」將淨零目標入法,則可確保未來所有地方首長都必須遵守條例規範,依然必須遵守淨零的規範,無疑是帶動臺灣從中央至地方共同落實減碳的重要里程碑。 

  在此為您簡單說明,「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的重點內容,包含:明定城市減碳目標,成立低碳交通區,設置氣候轉型基金,指定事業及公私場所碳盤查與減量,公車電動化旅宿減廢,禁用一次性餐具。

  在綠色和平的推動與倡議下,臺北市政府提高淨零目標,將 2030 年減碳 30% 提高至 40%3,並計劃在 2050 年達成淨零。這項自治條例在行政院苦等了 1 年半4,終於有所進展,我們樂見市府願意展現決心,也將持續與您一同監督執行進程。

  臺北市政府的率先行動,將有助於帶動其他縣市盡早跟進國際趨勢,制定積極的淨零目標與發展條例,為您我的生活爭取更多保障。

*綠色和平氣候專案主任 張皪心

  此外,很高興為您宣布,2024 年是「排碳有價」元年,高碳排者必須為自己排的二氧化碳付費,藉此從源頭抑制各產業的排放量,也更能銜接臺灣出口經濟的需求並維持國際競爭力5。

  過去數年來,綠色和平持續與各企業接洽,邀請並協助加入「RE10x10綠電倡議」行列,逐步幫助企業達成 2025 年使用 10% 以上的綠電,並邁向 2050 達成 100% 使用綠電,至今已有超過百家企業響應6,估計 2025 將有 8,170 萬度電轉為再生能源,每年減少 4 萬公噸碳排!

  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氣候政策與目標,都已在綠色和平多年倡議下獲得改善。接下來,我們將要求臺灣前 20 大碳排大戶,積極投入再生能源建置和使用、加速停止使用高碳排、高污染的電力;並將多年來以高碳排方式生產所賺取的利益,投入弱勢族群的補償與保護自然生態的氣候行動!

  邀請您捐款支持綠色和平,加速臺灣再生能源發展,並以更完善的氣候治理政策,從源頭打造更永續、宜居的城市,一起讓淨零願景早日實現。感謝您一路以來的關注,您的支持,是我們繼續前進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