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年來,台灣一直未能制定健全的「消防工程師法」,導致在消防安全設計、施工的過程中,是否真正具有合格證照的消防工程師在執業? 竟然無法可管,以致於業界簽證造假、檢修亂做案例層出不窮。行政院這次提出的「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打算用提升法律位階來整合消防專技、建築師、暫行人員之間的爭議,先推管理法上路,改變無法可管的荒謬現況。
然而,草案送進立法院,各方意見紛至沓來。近日又聞建築師、電機技師等4 大公會大動作遊說施壓立委,以阻擾法案作為籌碼,換取「就地合法」空間,使得幾十年來最有機會成功的一次立法,又陷僵局。筆者認為,這些壓力團體的私利阻饒,徒讓國家火災預防的政策目標嚴重失能,而每次重大火災消防人員的大量傷亡便是明證!尤其這種無良作為,會陷廣大消費者面臨火災高風險的威脅而不顧,實在不可取!
記得民國70 年代,台灣就因經濟快速發長,而造成火災不斷。民國74 年雖然制定了消防法。然而當時被動的火災搶救設計仍然無法遏止一連串重大火災肆虐。因而在台中市「威爾康西餐廳」發生64人死亡的火災慘痛教訓後,84 年3 月1 日正式成立消防署,大幅修訂消防法,使消防單位從過去被動的救災角色,被要求負起主動預防的「防火管理」責任,同時引進先進國家「消防安全設備代檢制度」,並由國家舉行消防專技人員考試,考選所需的消防工程師。因應此項政策,民間科技大學也陸續設立消防系所,來培訓市場所需的消防工程人才! 當時基於消防工程人才培訓,需要一段緩衝期,因此訂定建築師、暫行人員執業的落日條款:即消防設備師500 人、消防設備設備士5000 人,並預估5-10 年應該就有5500 人可以考取證照。筆者曾經統計,考選部從民國85 年開始舉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其中「消防設備師」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消防設備士」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本項考試自 85 年起至 96 年止,共舉辦 14 次,總計報考79,039 人,到考44,711 人,筆試錄取5,663 人,筆試錄取率為 12.67%。對我國民間產業所需消防專業技術人員之水準提升,有重大影響。換句話說,民國96 年消防設備師士總錄取人數就到達5500 人,政府就應啟動落日條款,積極輔導消防工程師專業公會建立,以落實防火管理的政策。
然而事與願違,十幾年來台灣迄今仍未建立消防工程師專業公會,理由竟然是暫行人員,與消設備師(士)彼此齟齬,而政府部門也鄉愿拖延所致! 阻饒立法的主要理由竟然是說考取證照的不一定執業,還有不少台灣培訓的消防工程師隨著台商到國外去工作了!然而根據消防署統計,目前國內實際執業的消防設備師有1248 人,消防設備士4338 人,總數也早已超過5500 人。這期間,個人也觀察到,有不少建築師已同時取得兩種証照,還有不少當年是用5 張消防技術士暫行執業的水電業前輩,不僅自己,甚至其下一代也正式通過國家考試取得證照而繼承其消防工程衣缽了!因此,有人認為建築師、暫行執業人員是在玩數字遊戲,如果有心投入消防工程師的專業行列,利用5-10 年時間也足夠讓自己參加考試,取得正式消防設備師(士)證照,更何況都暫行20 幾年了,真是無的放矢!
眼見高齡社會來臨,長照機構、老舊公寓火災風險日增,而近3年來敬鵬、錢櫃等上市公司大火案例,更警示社會火災風險再度出現系統性危機,急待建立「消防工程師」自律自省的機制來因應潛在的高度風險!一個專業團體要讓大眾尊敬,一定是有自律自省的能力,而不是只為各自立場,互相揪團互罵,反而自貶身價!最近便有不少消費者就跟我反應,台灣為何只有「美國消防工程師學會」台灣分會,而沒有台灣自己的消防工程師協學會?原因就是我們欠缺一步早該有的「消防工程師法」! 台灣半導體產業先進製程已領先全球,相對的其產業鏈面臨的消防安全需求也越大。因此,建議這次草案就直接修改成「消防工程師法」,趕快讓台灣的消防工程專業人才早日擺脫目前劣幣趨逐良幣的惡劣困境,進而去打國際盃,這才是值得大家要思考努力的方向!
近年來一連串大火,加上網路資訊的公開透明,已使消費者消防安全意識大大提升。個人觀察,暫行人員如仍想利用杯葛立法,繼續投機執業,既不道德,也將面臨廣大消費者的唾棄!近年來消費者便常投訴,其新完成的公寓大廈社區,消防安全設備點交屢有爭議,便是明顯案例!然而危機也是轉機,筆者認為經過各方充分討論,希望大家要摒棄成見,一起共同努力,盡快來打造台灣消防工程師的專業形象,因應國內外競爭力的挑戰才是正途!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消防退休人員協會總會
總會長 唐雲明博士/消基會消費者報導雜誌社 前社長/中央警察大學暨吳鳳科技大學消防系前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