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互遣偷渡犯~逃亡30年通緝犯回台

  【本報訊】內政部移民署日前在馬祖南竿福澳港執行今年首度偷渡犯遣返作業,在兩岸紅十字會的見證下,交接10名大陸地區偷渡犯予陸方,並接回台灣民眾1名。

  其中,接返回台的施姓民眾,是在77年間被法院通緝,便從彰化鹿港海邊偷渡至中國廈門,這次遣返回台也結束30年逃亡生涯。

  移民署發布新聞稿指出,兩岸在民國79年透過紅十字會簽訂「金門協議」,是兩岸間最具歷史性代表的協議,秉持人道精神和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執行,同時深化兩岸事務性的聯繫及合作。

  兩岸偷渡犯的遣接返,歷來都依「金門協議」且在海峽兩岸紅十字會見證下執行,移民署說,今年首度偷渡犯遣返作業於今天在馬祖南竿福澳港執行,交接10名中國地區偷渡犯給對岸,並接回1名台灣民眾。

  移民署說明,這次遣返作業是循「馬尾-馬祖」路線,由陸方租用專船「安麒輪」並懸掛紅十字會旗幟,經台灣租用的民船到兩岸海域中線引導進入馬祖福澳港。

  遣返大陸的10名偷渡犯中,有1名為「祈福黨」成員李姓男子,因涉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嫌被判決有期徒刑8個月,經執行5個月後易科罰金出監;另2人陳男及莫女則為情侶,因家人反對戀情才一起偷渡到金門,卻遭海巡署查獲。

  移民署說,兩岸雙方主管機關人員依循人道及安全原則,由兩岸紅十字會代表在交接書上簽名見證後,順利完成人員互遣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