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了讓民眾透過議事資訊公開了解地方立法機關運作情形,並經由資訊公開達成公民參與、住民參與及住民監督的目的,自民國109年1月1日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5條開始實行,舉凡有關公開舉行之會議應開放旁聽、議事日程、會議紀錄、議事錄及錄音檔等應主動公開於網站提供民眾參閱,另建立屏東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議事公開資訊網址連結屏東縣政府民政處網站便利民眾查詢之平台。
民政處表示,以往地方立法機關議事問政時候,受限於經費或設備因素,資訊的傳達往往出現部分落差,影響民眾知的權利與監督民意代表意願。透過議事透明的規定,不僅可以落實監督地方立法機關議事業務運作,更可以反映地方民代問政表現,達成議事公開新里程,讓民主繼續向下紮根,提高問政品質與議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