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地價稅籍清查作業已開始進行

  【本報訊】為遏阻逃漏,維護租稅公平,109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工作,已自2月起全面展開,此次清查係對特別稅率用地、減免稅地及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等項目進行查核,並以自用住宅用地、課徵田賦土地等為清查重點。

  自用住宅用地清查為核對設立戶籍情形及房屋有無供出租、營業使用;自用住宅若有供出租(公益出租人除外)、營業,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已成年之直系親屬戶籍全部遷出,縱使實際仍居住於該地,仍不得再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工業用地如工廠登記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或未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亦不得再享有優惠稅率。課徵田賦土地則查核是否仍作農業使用,有無違規或農地變更為住宅、工廠之類等非農業使用情形。

  提醒民眾,如適用優惠之原因、事實消滅,致已不符合減免要件時,應於原因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本局申報,以免經查獲遭追補應納稅額(最多補徵5年),並會被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進一步說明,清查人員會查核圖資、戶籍、稅籍、地籍等辦理改課作業,倘有異議,本局會視案情需要派員前往實地勘查,承辦人會配帶服務證,屆時請納稅義務人協助並配合辦理,對於查核後有異動之土地,會再以書面通知,如對改課結果有不明瞭者,歡迎利用公文聯絡電話向承辦人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