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關屏東縣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經監察院以12月22日公告糾舉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認有管理失當一事,縣府即於次日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規定,召開審議小組審議案件,經會議決議受理。
後續將積極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並召開校長事件審議會審議調查報告,縣府將依審議決議處以相關行政處分。
為確保調查過程之公正性,縣府將蘇校長調整職務,另派員代理校長職務。
【本報訊】有關屏東縣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經監察院以12月22日公告糾舉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認有管理失當一事,縣府即於次日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規定,召開審議小組審議案件,經會議決議受理。
後續將積極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並召開校長事件審議會審議調查報告,縣府將依審議決議處以相關行政處分。
為確保調查過程之公正性,縣府將蘇校長調整職務,另派員代理校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