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小法祭祀科儀傳承納入校外活動

  【本報訊】「澎湖小法祭祀科儀」於民國102年3月18日經澎湖縣政府公告,登錄為縣定民俗,為澎湖具代表性的無形文化資產。為促進學生參與並承這項無形文化資產,縣府文化局鼓勵學生參與小法祭祀科儀的傳承活動納入校外(社會)服務學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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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各項無形文化資產納入校外服務學習時數,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支持。自即日起,本縣學生選擇並主動聯繫提供「澎湖小法祭祀科儀」培訓的宮廟,上網填寫報名表(https://forms.gle/m1jyenKggEpRQPHJ7,以便建立基本資料),將於服務時數結束後,由宮廟或活動單位檢附簽到單等相關文件,函送至縣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辦公室(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經審核核定時數,開立服務時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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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盼學子參與小法祭祀科儀文化的傳承,進一步提升在地文化的認同感及志願服務精神。相關計畫詳情及報名表單資訊可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網站查詢和下載(文化局網站/便民服務/補助申請簡章及各項表單): https://www.phhcc.gov.tw/home.jsp?id=57
act=view dataserno=202410280001),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澎湖縣政府文化局何小姐,電話:(06)9261141,分機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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