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四法~澎湖縣警察局辦理講習訓練

  【本報訊】有關打詐四法,其中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立法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已於本(113)年7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另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續於同年月16日三讀通過,警察局為使員警熟稔新立(修)法令之構成要件及執法適用,規劃辦理相關教育訓練。

  警察局於本(113)年9月5、10、12、13日(4梯次),召集全體外勤員警辦理「打詐四法」講習,其中包含新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洗錢防制法」等案,藉由各授課人員對法令之解說與實務執行程序等方式講授,使員警熟稔相關法令規定,並與時俱進精進執法技巧。

  警察局局長李名昌表示,為嚴懲詐欺犯罪除新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打詐專法外,同時因應新興科技及網路犯罪興起,打擊詐欺犯罪亟須執法利器,爰「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一併修法,藉由打詐四箭齊發,提供有效之執法利器,一方面強化被害人保護,另一方面加強執法力道,嚴辦重懲詐欺犯罪集團,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