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7/1新制上路

  【本報訊】自113年7月1日起,國民健康署在兒童發展關鍵年齡0到6歲(未滿7歲),加碼提供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可透過接受標準化篩檢工具訓練的兒科、家醫科專科醫師或幼兒專責醫師,針對兒童粗大動作、精細動作、語言認知及社會發展四大面向進行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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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局提醒家長可透過衛生福利部兒童醫療健康資訊整合平台之「兒童就醫地圖」 (https://gov.tw/DTd)查詢住家附近的「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院所」,帶孩子接受「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其注意事項如下:

  一、攜帶物品:「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

  二、持用舊版兒童手冊者,將由提供篩檢服務的醫院、診所或衛生所於首次接受兒童發展篩檢時將兒童發展篩檢就醫憑證卡(綠色紀錄卡)黏貼在兒童健康手冊裡;持用新版兒童手冊者,就醫憑證卡則直接裝訂於手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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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身份:具健保身分且未滿7歲。

  四、篩檢時程:可於孩子成長的6階段:6至10個月、10個月至1歲6個月、1歲6個月至2歲、2至3歲、3至5歲及5至未滿7歲,於每階段各享有1次免費篩檢服務。

  衛生局陳淑娟局長呼籲,掌握兒童發展及早發現問題需醫事人員及家長通力合作,請家長把握寶貝0-6歲的發展「黃金關鍵期」,依篩檢服務補助時程帶家中寶貝接受篩檢,以達到「早篩早發現,掌握黃金療育期」,讓孩子能在健康照護與家庭呵護下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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