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澎湖縣「萬安47號演習」將於7月24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4時實施,馬公警分局於本(7)月11日10時,特邀請轄內鄉、市公所、機關、學校、金融機構、飯店、超商等業者及友軍單位與會,冀透過本次會議,協調各單位配合相關演習事項。
本次演習,請民眾聽聞警報發放,立即關閉門窗及實施避難,屆時警方將實施人車管制並引導避難,演習期間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另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旅客及接送親友應接受憲、警及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演習期間如不依憲、警或民防人員引導,經勸導不聽者,將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馬公分局分局長呂文廷呼籲,各機關及公民營企業演習期間務必「同步同調」,確實配合人車避難管制作為,確保演習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