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期限內申請

  【本報訊】勞動部為幫助勞工朋友過好年,續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本縣勞工有需求且符合資格者請於期限內申請,自111年12月26日(一)起至112年1月7日(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且被保險人每人限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

  一、受理申請期間:得以網路申請、郵遞申請(以郵戳為憑)或臨櫃申請。

    (一)臨櫃申請時間:111年12月26日(一)至112年1月7日(六)止(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網路申請時間:111年12月26日(一)9時起至112年1月7日(六)2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郵遞申請時間:111年12月26日(一)至112年1月7日(六)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方式:(請擇一辦理)

    (一)臨櫃申請:被保險人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相關文件,親自向土地銀行澎湖分行提出申請。但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應提出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與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一份(正本驗後發還)委託親屬辦理,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相關文件,由被保險人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二)網路申請:符合土地銀行所定之網路簽約及對保資格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間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一百十二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依序填妥申請資料,並完成網路簽約及對保手續,網路申請受理後即以Email回傳受理成功訊息。

    (三)郵遞申請:被保險人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澎湖分行(電話:9262141,傳真電話: (06)9278371,澎湖縣馬公市三民路20號),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相關文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三、申請貸款資格: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貸款。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一)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二)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即112年1月7日止)。

    (三)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

    (四)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四、應檢附相關文件:(完成網路申請者除外)

    (一)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票)。

    (二)被保險人印章。

    (三)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2份,以及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存摺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五、貸款內容:

    (一)貸款額度:每1被保險人最高貸款金額10萬元。

    (二)貸款期間:3年。

    (三)貸款期間利率:自撥款日起為年息1.718%,嗣後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

    (四)還款方式: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由借款人之土地銀行存款帳戶按月扣繳貸款本息。

  六、貸款審核結果查詢:被保險人可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一百十二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查詢網頁,查詢貸款辦理進度及核定結果。

  七、貸款核准者撥貸方式:

    (一)臨櫃及郵遞申請:被保險人應於貸款資格經審核通過日起30日內完成簽約、對保及開戶手續,其款項由代辦銀行逕撥入帳戶。

    (二)網路申請:被保險人應於貸款資格經審核通過日起30日內完成開戶手續,其款項由代辦銀行逕撥入帳戶。

  縣府社會處提醒,歡迎本縣有需要紓困且符合資格勞工朋友期限內申請,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被保險人於貸款契約到期後有未清償之貸款本息,於有償還能力時,應及早償還,以免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給付金額因扣減而不足以保障經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