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12人通過公務人員簡任官等訓練

  【本報訊】縣府暨所屬機關參加111年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第3梯次參訓人員有縣府教育處蔡科長瑞全、工務處曾科長吉祥及稅務局李副局長伸滿等3訓練成績合格,自結訓之日起,取得簡任任用資格。

  改善行政效率、提昇行政效能,培訓公務人員成為一流的行政團隊,向為政府長期致力公務人力資源發展的重要目標; 高階文官在政府績效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每天面對的難題經緯萬端,對於世界快速變化,更要有創新回應的能力,除了在政策形成階段是政務官的策略夥伴外,更是在政策執行階段的推動者與監督者。 因此,每位擬晉升簡任階層之薦任公務人員,均須經過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的管理發展訓練,成績及格者方能取得晉升高一官等之任用資格,可謂國家培育優秀決策人才之門檻訓練。

  縣府人事處表示,111年薦任官等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縣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符合參訓資格者56人,參加遴選者26人,計有14人分3梯次參加訓練,透過四週嚴謹的訓練,共有12人順利取得訓練成績合格,整體合格率達85%,為本府再添高階人才。

  縣府人事處提醒,考試院為推動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免徵電子證書規費,自111年8月1日以後升官等訓練合格人員,開始領取電子證書。 受訓人員訓練期滿並經核定成績合格者,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報請考試院發給訓練合格證書,並函知各主管機關及銓敘部; 如有請領紙本證書需求,受訓人員亦可下載證書規費繳款單申請紙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