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澎湖縣長賴峰偉指出,澎湖漁業枯竭,使用潛水器、空氣軟管搭配魚槍打魚,為原因之一。他說,其威脅在於,潛水者可長時間留置水下,挑選高經濟價值的魚種,且多為成熟種魚,破壞生態永續。
賴峰偉說,1989年漁業法不再核發潛水器漁業執照,並禁止潛水器及魚槍漁業。30年後,澎湖的違法潛水打魚,依然猖獗,因為區區3至15萬的罰款,可能打一晚的魚,就能彌平。
熟悉漁業環境的前農委會水試所澎湖中心主任蔡萬生認為,違法者根本不怕罰款,但怕被關,因此建議將「行政罰」改為「刑事罰」。
賴縣長在縣務會議決議,預告禁止以魚槍搭配潛水器採捕水產動植物,依據漁業法第61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44條第1項第3款所為之漁具、漁法之限制或禁止公告事項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
他說,繼續放任,藍色珊瑚礁將淪為紅色殺戮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