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大法官辯死刑存廢 廢死律師嗆:被害者沒復仇權利!

*庶民大頭家

  綠菁英能決定正義底線?

  最近因為37位死囚認為死刑違憲申請釋憲,今天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庭中死囚的委託律師除了猛批死刑違憲,過去大法官3度認定死刑合憲的解釋已經不合時宜,死囚的律師團說每個人都是子宮裡的天使,要去思考為何這些人會變罪大惡極的撒旦,貿然殺死這些墮落天使,只會讓國家更怠惰,,甚至抬出法國文豪雨果在1848年就說過「死刑是野蠻的永恆標籤」,要求憲法法庭宣告死刑違憲,終結以暴制暴,先不說台灣有成千上萬的法律專家,為何大家要聽超過1百年前外國文學家的話,來制定我們的法律,專家代表鄭善印就提醒,在社會仍有殺戮的情況下,廢死就是在保護施暴者,讓弱者無從申冤,這豈不是重視剽悍者的人權?37名死囚究竟是要主張冤屈,還是怕死才主張不要死?廢死律師說:被害人沒有復仇權利,法官沒有殺人權力,但我們就問被害人不能尋求正義,國家不能張顯公權力,難道就只允許兇犯荼毒社會的權力?

*網民眉批

  @user-ue5fu8nf6x/廢死不是高尚的行為,而是麻木不仁,鼓勵殺人,殘酷無道。

  @stanlee3409/廢死就是最野蠻的行為。就是縱容這些壞蛋去殺人,同時也是在藐視這些被害人的人權!

  @user-ll6ge5nv9l/台灣是鬼島嗎,為何要廢死?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幾個大法官,就能主宰一切?被殺死的人,不會說話,至親撕心裂肺的痛苦,只能無語問蒼天!試問強烈廢死者,如果你們的家人,親人被殺死,被虐死,你們還會說廢死嗎?不要說亂世用重典,公平就好,要不要廢死,不是幾個人說了算,舉行公投,由台灣全民來決定!

  @calibaba2739/殺人犯出獄後繼續殺人,這種案例不少,死刑絕對可以減少這樣的事再發生。

  @tobychen0410/這37個死囚,目前有哪一個案子有冤情?拿出來給大家看看啊,不要其中有一個人可能冤獄,其他36人就想搭順風車逃避死刑,殺人本來就該償命!有疑慮的繼續發回更審,犯罪事實明確死刑定讞的就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