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未剪看新聞
*網民眉批
@sakula626/我認為最好做法是旅行社事先繳保證金,一但出事就能從保證金賠給旅客!
@osmondlu2773/如果錢進來就移走,這個確實有可能構成刑事詐欺。當然最好能透過事前防範機制,例如有履約保證的信託,只不過這涉及業界實務作業,可能要請旅行社公會研議,再配合立法與觀光局出相關法規命令。
@user-ej8kf7kg6v/如果照理事長講的是蓄意詐欺,建議品保盡快查詢是否還有相同負責人旅行社,或是別人協助掛負責人的旅行社,以免擴大損害。
@user-cy9us4wj1s/如果不是蓄意,不會累積這麼多人數,如果不是蓄意詐欺,年代旅遊在訂的雙方合約裡面,先把制式合約中把所有的違約懲罰條款通通移除,這不是預謀詐欺是什麼?這個負責人必須一罪一罰,來判決應有犯罪徒刑。
@user-pb6pg4ig2w/沒事啦 台灣犯罪成本這麼低 就算這家業者被判決有罪還沒他一次撈的多 緩刑過了或者換個人頭開另一家旅行社 繼續刷 他有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