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紓困貸款~1/14日前提出申請

  【本報訊】為協助勞工朋友度過年關,勞動部日前已公告「11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相關資訊,受理期間自110年12月30日起至111年1月14日止,有貸款需求並符合貸款資格的勞工,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每人最高貸款金額為10萬元。

  本次勞工貸款資格與過去相同,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生活困難需要紓困(2)參加勞保年資滿15年(3)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4)未曾借貸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要特別注意喔!

  此次貸款提供「臨櫃」、「網路」及「郵遞」三種申請管道,民眾可於受理期間的上班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到土地銀行所屬分行及其委託之金融機構申貸;亦可先在受理期間內上土地銀行網站(https://www.landbank.com.tw)完成申請,或以掛號郵寄至該行所屬分行(以郵戳為憑),手續十分簡便。

  本貸款的貸款期間為3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詳細內容可至勞保局及土地銀行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