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同遊~南投縣六個場所婦幼停車位

  【本報訊】南投縣政府為了保障婦幼權益,針對六大場所,要求依規定設置婦幼停車格,符合資格的民眾可以多加利用。

  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家庭,是享有停車權益的。依據兒少法相關規定,包括觀光遊樂園區等六大場所,設置二十五個至五十個停車位,至少設置一個婦幼停車格;五十個停車位以上,則依據百分之二的比例設置婦幼停車格。

  縣府交通科長王丞達說,車輛停放婦幼停車格,務必要有乘載孕婦及六歲以下兒童事實,並在汽車的擋風玻璃明顯處放置孕婦健康手冊、兒童健康手冊或婦幼停車證,如果違規停車,可依據停車場法相關規定,處六百元以上一千兩百元以下罰鍰。

  至於如何取得孕婦等健康手冊?縣府衛生局保健科科長鄭綉錦說,孕婦到醫院產檢時,產檢院所會提供孕婦健康手冊,手冊內內附有一張孕婦版的孕婦停車位識別證,以供辨識,有效期限是一年。

  另外寶寶出生時,醫院會發給兒童健康手冊,手冊內再另附一張兒童版停車位識別證,兒童版停車位識別證有效期限是六年。

  她呼籲孕媽咪或媽媽帶小朋友出門時,可以將識別證放在擋風玻璃下供辨識。

  縣府說,包括南投縣公有停車場、南投市家樂福等場所,都依規定設有婦幼停車格,縣府提醒民眾勿佔用,保障孕婦、及媽媽孩子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