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鎮及中寮鄉火鶴災損納入現金救助

  【本報訊】去年底及今年1月上旬寒流造成埔里鎮及中寮鄉農作物受損,為照顧作物嚴重受損的農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於2月20日公告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地區為埔里鎮及中寮鄉,救助項目為火鶴,每公頃救助10萬元。

  南投縣府農業處表示,現金救助對象應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1次為限。

符合救助資格之農民請於公告翌日起10日內,即2月21日至3月2日止,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地籍謄本正本、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假日照常受理,逾期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