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和鋼鐵公司苗栗廠與工會簽團體協約

[本報訊]東和鋼鐵公司苗栗廠12月17日下午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副縣長鄧桂菊期望透過這項協約增進員工福利,共享營運成果,讓勞資關係邁入新的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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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體協約的簽訂,須經公司與工會共同努力推動,勞資雙方透過平等、民主的協商方式,確立勞資間權利義務的規範,以穩定勞動關係,保障勞資雙方權益,促進勞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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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積極輔導各事業單位簽訂團體協約,從105年以來,陸續輔導中國石油化學公司工會、台彎肥料公司工會、菸酒公司竹南啤酒廠工會與資方簽訂團體協約,今天再度增加東和鋼鐵公司苗栗廠勞資雙方簽約。

 

 今天下午東和鋼鐵公司苗栗廠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儀式,在該廠行政大樓1樓舉行,在副縣長鄧桂菊、縣府勞青處長彭德俊、苗縣總工會理事長麥志宏、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吳炳禎等人見證下,由廠長劉明宗與工會理事長湯子寬簽署協約。

 

 副縣長鄧桂菊指出,東鋼公司在苗栗設廠,提供苗栗縣子弟就業機會,公司基於對員工的照顧,簽訂優於勞基法規定的團體協約,如員工加班若選擇換補休,計算方式優於勞基法的「一比一換休」公式,將補休的計算方式比照勞基法有關延長工時工資的計算方式,讓勞資關係往前跨進一大步,相信未來,勞資雙方能為公司爭取更好的績效,並保障勞工權益。

 

 鄧桂菊並表示,這項團體協約經過勞資雙方多年的努力,終於達成共識,期望藉由這項協約達成勞資雙贏的目標,增進員工福利,共享營運成果,讓勞資關係邁入新的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