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竹南鎮鷹眼警深夜查獲偷倒廢土

  【本報訊】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聯港派出所員警於日前晚間巡邏行經後龍鎮龍坑里苗29線,發現車道上有大片夾雜卡車輪胎印的泥濘印痕,並在周邊發現有2部挖土機及2處大坑洞,經派員埋伏,查獲張姓男子(42歲) 駕駛裝載廢棄物砂石車進入該處,全案經警察及環保局調查後,依相關法令開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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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港派出所所長曾清宏、警員陳建龍於日前21時許,巡邏行經後龍鎮龍坑里苗29線往苗栗市方向300公尺處外車道,發現車道上有大片夾雜卡車輪胎印的泥濘印痕,巡邏員警下車查看發現與車道相連的土地放置2部挖土機,並有挖妥2處大坑洞,惟現場無人在場,警方研判該處可能遭傾倒廢棄物且有持續傾倒的情形,遂於該處埋伏,如警方所料,於次日0時10分發現張男駕駛裝載廢棄物的砂石車進入該處,準備傾倒時,警方立即上前盤查,並通知環保局到場;本案經環保局稽查員辨識為一般事業廢棄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及第49條裁處。

  竹南分局分局長張文川表示將持續透過檢警環聯繫,全力打擊環保犯罪,守護治安,貫徹縣府「幸福永續」的施政理念,使苗栗縣成為好山好水,宜居宜遊的優質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