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鄉親放養山羊要注意了,若影響到道路交通安全或污染環境,甚至妨礙他人權益都可能受罰。北竿鄉公所日前邀集縣府產發處及各級民代與北竿飼養山羊業者座談,呼籲業者遵守相關規定,否則將依法開罰。
養羊養到快上法院,北竿鄉公所近期接獲不少民眾投訴指出,山羊飼主沒有做好管理,讓羊隻跑到馬路影響交通安全,也有人反映山羊破壞祖墳環境風水等等。公所為此3月30日下午邀集產發處、北竿議員、鄉代及陳情民眾、警察環保單位共同討論因應對策。產發處指出,民眾飼養山羊若數量在100頭以下是無需申請畜牧相關執照,但必須要在適當地點圈養,若因為羊隻未圈養造成交通、環保等問題,都有相關的處罰條文,甚至可能涉及民法,呼籲業者要加強自主管理。
羊隻造成民眾困擾的問題以前在東引及莒光都曾發生過,北竿地區近年出現至少四戶養羊人家,快速繁殖的特性讓島上的羊越來越多,也衍生公共安全及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