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新臺馬輪」建造~傑舜船舶公司

       【本報訊】繼澎湖「臺華輪」民國78年建造(省營時期台灣航業公司所屬,當時尚未實施政府採購法)後,我國官方船舶首度在日本建造。為克服過往將造船(財物標)與營運(勞務標)分開辦理,致營運期間發生船員與船舶設備不易融合,嚴重影響臺馬間海運正常服務;該案特依行政院核定,採設計、建造及營運管理(DBO)統包,以最有利標評選,由經營者負責洽詢國內外分包船廠承造,得標後可提早派員參與且依其操作需求提供意見,並進行船員整合訓練,有利於掌握船舶性能及順利接手,確保營運功效。航商亦須負責維修、配件、保險及規費,隨時維持本船適航性並參與行銷,促使航商及船員與本船息息相關,結合人船及服務成一體。



      傑舜船舶安全管理顧問公司自108 年9月27日取得連江縣新臺馬輪建購專案管理(含監造)服務案,即開始研擬 DBO 統包計畫,於108 年12 月13 日辦理招商說明會,109年1月13 日辦理 DBO 統包招標公告,歷經多次流標,終於在 8月26日完成資格標審查,9月4日辦理最有利標評選,9 月 16 日決標,由全港通航業公司得標。

      經109年11月10日-13日在西日本流體技研執行船模試驗後,由全港通航業公司於12月15日與日本兼松三浦造船完成造船合約簽定,正式委由三浦團隊設計、建造,並於 111年1月24日開工、3月24日安放龍骨,8月2日在完成船體組合後舉行命名暨下水典禮,後續將展開外部艤裝、內部裝潢、設備及相關系統測試,待完成海上公試後,預定於 112年3月中旬可回到基隆辦理交船,加入馬祖海上交通運輸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