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南竿鄉振興消費禮金每人發放2千元,8月21日至27日下午2時至晚間8時於各村辦公處或活動中心領取,無法於上述時間領取者,請於8月29日至10月3日上班時間至南竿鄉公所1樓服務台領取。領取期限至10月3日截止,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棄權。
南竿鄉振興消費禮金由南竿鄉民代表會第11屆第7次定期大會提案通過,建請公所訂定辦法發放本鄉每位鄉民2千元紓困金,穩定鄉親生活經濟。請領對象限設籍南竿鄉者,戶籍作業基準日111年5月24日,或於基準日前出生未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領取期限前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於南竿鄉者。
親自領取者,應出示國民身分證或身分證明文件。若請人代辦,親屬請出示領取人國民身分證、領取人印章、戶口名簿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非親屬除前述證件外,須再提供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受託人印章、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