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奏效 驅離抽砂船次數較前年銳減

      【本報訊】重罰奏效,海巡署統計2020年連江縣驅離抽砂船552次,立法院當年底通過「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修法,明定在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採取土石者,最重可關七年、罰一億元,2021年海巡署驅離中國抽砂船次數下降至318次,顯示達到嚇阻效果。

    中國抽砂船越界盜砂行為,嚴重影響生態資源與海洋資源,盜砂造成海床地形變異,且涉及國土流失及島嶼環境保護議題。為遏止違法行為,立法院2020年底修法重罰,最重可關七年、罰一億元,提高罰則達到遏阻效果。

    根據海巡署資料,修法提高罰則後,越界抽砂船數量明顯下降,連江縣2020年552次,2021年下降至318次,澎湖縣從2020年3422次,2021年下降至339次,尤為明顯。海巡署表示,去年驅離次數比前年銳減,顯示修法重罰策略奏效。

    海巡署針對馬祖海域加派「宜蘭艦」協勤馬祖,並結合國軍守備大隊加強海面守望及目標識別,並部署巡防艦艇,前推至限制水域外搶佔有利位置,防堵抽砂船越界進入我方限制水域。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非洲豬瘟疫情,海巡隊多採驅離應對,對扣押的抽砂船則以拍賣處分,2021年「國良919號」抽砂船,經連江地檢署判決宣告沒收,並執行拍賣,以1450萬完成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