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集會活動應訂定完整防疫計畫

     【本報訊】為加強防範新冠肺炎疫情,各宮廟近期若有辦理宗教、祭祀擺暝集會活動計畫,請務必依據COVID-19因應指引:公眾集會進行評估、訂定防疫應變計畫並落實相關防疫措施,若無法落實者,請予取消或延期辦理。

    縣府民政處依內政部來函轉知,年節期間向為舉行宗教節慶、祭祀活動的重要時節,為避免近期舉辦的大型集會活動成為國內防疫破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呼籲,主辦單位若無法於活動前嚴格執行完整評估,並規劃完善的防疫配套措施,則強烈建議取消或延後舉辦。請各宮廟遵循指揮中心指示,若近期活動無法規劃完善的防疫配套措施,建議取消活動並加強防疫措施,以避免國內疫情進一步擴大。

     宗教團體辦理集會活動時,應事先依據COVID-19因應指引:公眾集會6項指標進行風險及必要性評估,必要時得諮詢當地衛生機關。若決定舉辦,則應訂定完整防疫應變計畫,並落實實名制、衛生防護及佩戴口罩等各項防疫措施。該指引最新修訂日期為109年11月29日,新版指引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專區-保持社交距離相關指引項下(https://reurl.cc/4ypYWK)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