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鼓勵旅客赴馬祖生態旅遊,促進馬祖地區觀光發展,馬管處辦理卡蹓馬悠媽祖在馬祖生態旅遊行銷活動,106年11月起獎助旅遊團、外國人、港澳遊客旅費新臺幣5百元至2千元不等,大陸地區人士新臺幣1千5百元整等值或超過之特色伴手禮,特別提醒國人需5人以上透過合法旅行社向該處申請獎助,另國人自由行來馬旅遊者,不適用該獎助要點。
旅行業依該處規劃生態旅遊路線辦理旅遊,並符合兩種情形之一給予獎助,依法組團5人以上且派有專人或導遊隨團服務,或辦理外國人、香港、澳門遊客4人以下自由行程。
106年11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完成下列旅遊行程,即可申請獎助:
1、完成2天1夜以上住宿南竿行程者,每人獎助旅費新臺幣5百元整。
2、完成2天1夜以上住宿北竿行程者,每人獎助旅費新臺幣7百元整。
3、完成包含莒光或東引住宿行程者,每人獎助旅費新臺幣1千元整。
4、完成2天1夜以上馬祖旅遊之外國人、香港、澳門遊客,每人獎助旅費新臺幣2千元整。大陸地區人士經由馬祖小三通完成2天1夜以上馬祖旅遊,每人獎助新臺幣1千5百元整等值或超過之特色伴手禮,獎助人數上限為1萬人次。
第1項至第3項規定獎助,應依住宿地申請,一鄉以1次為限。但旅行業辦理外國人、香港、澳門遊客4人以下自由行程,僅得依第4項規定申請。
有關大陸地區人士旅遊獎助部份,106年12月1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只要經由馬祖小三通完成2天1夜以上馬祖旅遊,就能獲得馬祖紅糟酥、馬祖養生涼茶、馬祖原生植物舒緩霜、海芙蓉精油貼布,伴手禮配合船班時間發送,地點於白沙碼頭、福澳碼頭。
申請代領單位須為中華民國合法旅行社,伴手禮贈送對象限定大陸籍人士,旅行社需於至少5天前填寫申請表格領用清冊,以電子郵件或正式公文書向執行單位申請,並副知機關。執行單位審核後無誤,將以電子郵件或正式公文書核發領用清冊核准函,並副知機關。領取伴手禮須出示領用清冊核准函依領取流程辦理。
伴手禮領取應出示印領清冊,需有領用人簽名、旅行社公司及代表人印章。旅行社授權代領人員授權書及簽名。小三通入境船班及住宿蓋章資料表。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電子檔。旅行社代領人員有效身分證明文件。
活動不適用由台灣本島搭機或輪船進入馬祖地區或中轉之大陸籍旅客。上述證件及交通票券須提供主辦單位拍照留存作為核銷憑證,並依個資法保護,不願提供者恕無法領取。伴手禮兌換時間需為大陸藉旅客離境當日。每人限領1次,於活動期間再次入境者無法再次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