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諮委陳情~身礙生暑假無單位收容

        【本報訊】議員王秀玉在此次定期會中提出,請縣府遵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施行法」等規定,從今年暑假起由社會處開辦身障學生課後照顧專班的提案,而針對該案,民眾黃秀玲向議員王秀玉陳情請命。黃秀玲表示,身礙學生在暑假並無任何單位機構可收容,父母要投入心力照顧,對家庭、經濟皆會造成負擔的。
        去年11月27日王秀玉邀集時任社會處長陳世保、教育處長孫麗琪召開協調會,針對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專班交換意見,黃秀玲以家長代表出席。
黃秀玲同時為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日前委員會開會時也針對11月27日的協調會內容,請社會處列席說明暑假期間有何相關活動,當時社會處回覆會由婦幼科辦理三個小衛星照顧班,身障福利中心也會開辦一項營隊。
       黃秀玲表示,就她認知即在特諮會中提出,故可合理理解為該活動是專屬於特殊生的活動才是,孰料事後得知這些營隊並無配置特殊師資、志工,特殊生參加須自行評估,顯見並非特別為其開設,讓她十分氣憤。
       黃秀玲認為,去年會議至今社會處並無落實當時決議的要求,身障手冊發放單位是社會處,相信再編列社福預算時也有算入領取手冊的人數,可18歲以下領有身障手冊者並無獲得任何福利,對這些族群並不公平。

民眾黃秀玲(左)昨針對身障學生暑期照顧專班,向議員王秀玉(右)陳情。(王秀玉服務處提供)
       黃秀玲還說,相對18歲以上的身障者,部分是屬於後天因素造成,但絕大多數18歲以下身障者則屬於先天性,理應受到更多的照顧才是。
黃秀玲說,身障學生家長的心願很簡單,只是希望寒暑假能有一個環境場域協助照顧孩子,讓父母可以安心工作,如此而已。若為照顧身障學子而犧牲工作造成經濟弱勢,未來也勢必成為社會負擔。一般課輔班並不招收身障者,她只是希望為領有身障手冊的孩子們請命。
      議員王秀玉在此次關於身障學生課後照顧專班的提案,她表示,當時決議是從今年暑假起開辦,社會處積極執行及承擔經費,教育處配合協助媒合特教助理員及場地,有效運用兩處現有資源,給予身障學生最佳的照顧服務。
       社會處說明,該處有關身心障礙兒童課後照顧之職責是屬於「社會福利及社會扶助」區塊,非以「班」的形式辦理,但應有課後照顧之事實及服務,教育處針對中重度身心障礙者已有照顧專班,目前金門對輕度身心障礙領有證明者課後照顧服務不足,這部分可以擬定相關辦法申請中央補助,及利用公益彩券自辦或委外承辦課後照顧服務。目前各縣市都有良好之示範及制度,該處在身心障礙兒童之照顧確有不足,將會有更積極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