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標竿獎表揚選拔~即日起受理報名

       【本報訊】為鼓勵公、民營企業及機構推動節能減碳、建立能源查核及管理制度,並於夏月期間加強落實節電工作。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表示,一一一年經濟部節能標竿獎選拔活動開跑,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至六月三十日止,以表揚推動節約能源有成之公、民營企業及機構,並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夏月尖峰用電,歡迎參加。
       今年的節能標竿獎頒發之對象為依法設立之公、民營企業或機構,獎項依企業或機構對於節約能源、能源管理制度及推動夏月實質節電作為具卓越績效者,依行業特性、能源耗用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分為生產性質、非生產性質二大類,計五至六組進行審查,每組得頒發「金獎」獎座一名、「銀獎」獎座二名,藉由示範觀摩擴散節能成功經驗,全面帶動各界落實節能及淨零轉型。

今年經濟部節能標竿獎選拔活動自即日起受理報名,以表揚推動節約能源有成之公、民營企業及機構,並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楊水詠翻攝)
       它的參選資格:(一)、依法設立登記滿三年且營運中之企業,以及學校、醫院、政府機關。(二)、自一一一年開始報名之日前三年內未曾發生重大環保違規、重大職災及欠稅(包括國稅與地方稅)之情事。(三)、無分支機構之企業獲得「節能標竿金獎」者,自獲獎年度次年起,二年內不得再參選節能標竿獎;有分支機構之企業,若以總公司或分支機構代表企業參賽獲得「節能標竿金獎」者,自獲獎年度次年起,二年內原獲獎單位不得代表該企業參選節能標竿獎。
       節能標竿獎項依企業或機構對於節約能源、能源管理制度及推動實質節電作為具卓越績效者,頒發節能標竿獎,分為:(一)金獎:依分組審查,每組錄取一家,以六家為限,頒發獎座。未達得獎標準者從缺,其缺額經評審小組議決後,可彈性調整為銀獎名額。(二)、銀獎:依分組審查,每組錄取二家,總數以十二家為原則,頒發獎座。專家審查小組經複審會議討論,得建請評審小組增加銀獎之名額;未達得獎標準者從缺,其缺額經評審小組會議議決後,可彈性調整為其他組錄取名額。
       至於參選單位應填寫相關參選文件並檢附電子檔,包括報名表、節能事蹟摘要表、能源管理與節約能源推動調查表、生產性質行業\非生產性質行業能源流向分析圖、分項節約能源措施及成效資料表(含夏月推動之節電措施)—詳列計算各項節能數量及CO2減量之過程、經濟部節能標竿獎選拔承諾書;另其中重大環保違規、重大職災及無欠稅(包括國稅與地方稅)情事者相關證明文件可於地方環保局、當地縣市政府、國稅局進行申請;近三年節能措施節能量試算表可上網下載。另其評審作業分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並舉辦「節約能源表揚大會」頒獎典禮,由經濟部長頒發節能標竿獎座,其中獲得「金獎」及「銀獎」單位之能源管理員將頒發五萬元及三萬元之獎金及獎狀,以資鼓勵。至於今年經濟部節能標竿獎表揚活動詳情及選拔須知電子檔,可至「節約能源園區」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