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民國九十五年開始,每兩年舉辦一屆的金馬澎離島聯合運動會,三縣已各舉辦過二屆,明年又將回到金門縣舉辦。金門縣政府昨日特別邀集連江縣、澎湖縣代表研商檢視是否延續辦理,連江縣表達續辦意願,澎湖縣則持尊重金門縣決定立場。
主持研商會議的金門縣政府參議甯國平在聽取三縣表達意見後認為,離島運動會階段性任務完成,考量縣府財力、物力、人力和離島交通因素等,未來應朝透過各單項運動項目交流和三離島縣都有舉辦的馬拉松賽來努力。
這場研商107年第七屆離島縣運動會是否續辦的會議,昨日上午十時起在金門縣政府第三會議室召開,由參議甯國平主持,金門縣政府教育處長李文良、科長王麗娟、金門縣立體育場場長許換生、連江縣政府教育局長陳冠人、科長陳明生、澎湖縣政府教育處體健科長陳雅香等與會。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指出,為發展全民體育運動,促進離島體育文化及各項產業交流,提高運動技術水準,進而鼓勵全民積極參與體育運動,養成終生運動習慣,離島縣聯合運動會由金門縣、連江縣及澎湖縣自九十五年開始輪流主辦,自九十五年起先由金門縣辦理首屆賽會,九十七年由連江縣辦理第二屆賽會,九十九年由澎湖縣辦理第三屆賽會,101年再次輪由金門縣續辦理第四屆賽事,以此類推,每隔二年配合縣運持續輪流辦理,期能藉離島縣彼此體育活動交流,導向刺激離島觀光產業發展,終極目標促進中央重視離島權益,達到與台灣本島同等質量之發展。
金門縣立體育場場長許換生就離島運動會緣起指出,在民國九十四年於雲林縣舉行的區運會,當時北高體育界及離島三縣體育界等聚會時,基於中央資源對離島縣補助不足,因此有了共同為離島發聲爭取體育設施和活動經費挹注,以離島運動會作為平台的開始。連江縣政府教育局科長陳明生強調,離島運動會不宜輕易停掉,再困難都要辦下去。局長陳冠人也以金馬澎三縣連成一氣相互幫忙,力道更強,對爭取離島權益絕對有幫助,因此,離島運動會希望能延續,但也尊重金門縣決定。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體健科長陳雅香則傳達澎湖縣長尊重承辦縣意願的意思,並強調辦運動會花費經費多,但中央補助少,建議朝減少競賽項目或改變方式,如馬拉松賽交流都可以。金門縣政府教育處長李文良則表示,離島運動會舉辦的確對離島爭取相關體育設施等,發揮了一些作用,但如果以體育交流來講,他不諱言有些參加職業比賽的籃球選手意興闌珊,而離島縣用賽會爭取中央經費補助,有優點也有缺點存在,因此,以單項錦標賽或邀請賽方式替代離島運動會較好。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指出,離島縣聯合運動會辦理具體效益,主要有:一、離島組計有田徑、籃球、羽球、慢速壘球、桌球、沙灘木球、磯釣等七項競賽,由各縣精英選手參與,達到提升選手實力及運動水準之目的。二、本活動達到增進體育交流、促進觀光、城市行銷之多重特色效益。三、增進離島三縣姊妹縣情誼,藉由彼此交流合作辦理運動比賽,促進離島體育文化及各項產業交流,增進姊妹縣情誼。四、增加離島縣能見度,促使中央重視離島縣市之建設與發展。教育處指出,在缺失檢討方面,主要有:一、金門縣、連江、澎湖皆屬離島,各島交通往來不易,交通費支出較為龐大,且深受天候影響,時會影響賽事進行。二、主辦縣均需投入大量人力接待外縣團隊,金門縣參與局處僅教育處、觀光處及體育場,人力尤顯不足,接待事宜,難免不周全。三、有些選手報名後,以各種理由,臨時不參加,缺乏團隊精神,以及縣府、議會參訪名單更動不斷,均無法提供給主辦縣正確資訊,以提供後續服務,加重主辦單位工作困難。四、各縣參賽之單項運動選手彼此均會交流互訪,官方之團體接待事項缺乏各運動委員會之參與,以致在賽會接駁、供餐、住宿等安排上較沒有彈性應變,極易造成資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