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基隆市榮獲環保署「108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工作績效展現追蹤」之「特優」成績及推動「鼓勵老舊柴油車汰舊換新表現卓越」特色獎項,這份殊榮全是市府團隊及市民朋友一起努力的成果,讓我們一起分享這份榮耀。
近年基隆市多管齊下進行空氣污染改善不遺餘力,如協和電廠自107年起使用0.3%低硫燃油以源頭減量方式改善SOX排放、餐飲業透過多元輔導陳情案件數下降、港區船舶積極管控黑煙排放、機車定檢站品質管控及老舊柴油車汰舊換新的推動等,相關成果皆備受肯定。
此外,環保局依據環保署監資處資料統計,基隆市在細懸浮微粒(PM2.5)108年的年均值為12.5微克/立方公尺,連續三年在法規標準值(15微克/立方公尺)內,現況已達「PM2.5二級防制區」標準。
環保局賴煥紘局長表示,環保局的空污管制是全面性的,改善良好非環保局單獨的功勞,未來也將持續配合環保署的管制政策,並加強與鄰近縣市、跨局處及港務公司的合作,持續為基隆的空氣品質改善努力,並展現出基隆市空污的管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