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告發任意變更使用未認證排氣管車輛

  【本報訊】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為維護環境安寧,加強巡查攔檢拍照工作,並依據警政單位及民眾檢舉資料強力執行通知到檢作業,經環保局檢驗合格車輛於排氣管貼附辨識貼紙之後,拍照上傳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雲端資料庫備查,107年度開始強制執行檢驗合格排氣管認證,統計至108年10月之排氣管認證貼附率為86.8%,較107年度之貼附率79%,提升約7.8%。

告發任意變更使用未認證排氣管車輛,還給基隆市民寧靜生活!

  基隆市於106年5月起,配合環保署執行「防止噪音檢驗合格車輛改回原改裝排氣管試辦計畫」,至108年10月底已檢測2,664輛次之機動車輛,檢測不合格為171輛次,不合格率為6.4%,並已建入2,138筆之機動車輛檢測資料;進一步統計至108年度10月底已告發86輛次之檢驗合格車輛私自變更使用未認證排氣管;另外原地噪音檢測不合格之機動車輛均已依法告發共計143台,其中夜間攔查告發64輛次,環保局已責令車主盡速將車輛改善完成後複驗及到檢重新認證排氣管。

  環保局呼籲並提醒車主,若民眾車輛有變更排氣管需求或是貼紙損毀情形,請主動洽詢環保局並重新認證。另提醒民眾應注意經主管機關噪音檢(查)驗合格之車輛不得有使用未認證之排氣管,以免檢測不合格時,除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外,同時會依噪音管制法第13條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既浪費時間又傷荷包,維護環境安寧從你我日常生活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