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花蓮縣推廣環保祭祖淨零排放

  【本報訊】花蓮縣政府清明節掃墓便民措施3月28日至4月2日開放民眾於十三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領取鮮花;4月3日、4日於公墓與納骨塔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歡迎民眾踴躍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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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處表示,隨著環保意識的提升,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廣「以花代香、淨零排放」的理念,希望民眾能以更環保、安全的方式緬懷先人。花蓮縣政府每年規劃清明返鄉專車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輸返鄉祭祖,並於十三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及各公墓、納骨塔等據點發放鮮花等用品,呼籲大家攜手落實綠色掃墓,共同守護環境,讓清明祭祖更具意義,讓民眾掃墓更輕鬆便利。

  114年清明節掃墓便民措施自3月28日起至4月2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均可於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領取鮮花。4月3日、4日於公墓與納骨塔設置服務據點,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數量有限,發完為止。相關領取地點及時間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首頁、縣府臉書粉絲專頁及花蓮縣政府Line群組,歡迎民眾瀏覽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