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永續就是花蓮的日常」花蓮縣政府近年來多管齊下,推動永續花蓮,在最根本的基礎用電部分加強節電宣導,擴大機關學校及服務業節電效益,將針對二十類指定能源用戶之節約能源情形進行訪視,確保用電量較大之服務業符合能源使用規定,避免浪費用電。
經濟部能源局公告之20類指定能源用戶,分為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超級市場、便利商店、化粧品零售店、電器零售店、銀行、證券商、郵局、大眾運輸場站及轉運站、餐館、服飾品零售店、美容美髮店、書籍文具零售店、眼鏡零售店、鞋類零售店、鐘錶零售店、一般旅館、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店。
自即日起花蓮縣政府委託不只是行銷有限公司針對花蓮縣轄內指定能源用戶及花蓮縣旅宿業者進行抽查訪視及宣導作業,其訪視重點包括「冷氣不外洩」、「禁用白熾燈泡及鹵素燈泡」、「室內冷氣溫度不得低於26℃」等節約能源規定相關措施,並同步提供能源診斷服務,雙管齊下,達到節約能源之目的。
除宣導業者須配合能源規定外,節能診斷服務將由專業團隊協助檢視該業者的主要用電設備及用電方式,協助業者「自我分析」用電習慣及選擇合適的節電方法,幫助業者聰明節電為自己省電。
觀光處長張志翔指出,過去三年之服務業及旅宿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及相關節能知識宣導已有初步效益,願意汰換老舊設備的商家已可感受其節能及節省電費所帶來的好處。縣長徐榛蔚表示,花蓮縣積極推動觀光旅遊,縣府也將持續在觀光節電著力,在推動觀光旅遊的同時,能減少環境的負擔。
響應2050淨零碳排議題,節約用電已是全民共識,因此花蓮縣政府透過機關帶頭,公民響應推動節電計畫,結合產業參與,推動節電輔導,擴大民眾參與率。尤其自4月起台電已調整部分電費、以及即將進入6月之夏季用電,希望全民共同努力落實節電措施,以達到節電省荷包並兼顧環保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