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花蓮市公所考量到每逢假期或旅遊旺季帶來的人潮,常導致公共廁所供不應求,故積極尋求有意願提供廁所予民眾使用的店家,並以每月補助廁所清潔費方式與店家合作,期透過此項服務促進觀光,提供遊客及在地民眾更加友善便利的購物環境。
申請資格:
1. 具有營業登記證之店家
2. 花蓮市商圈店家或鄰近花蓮市金三角區域之店家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1/29(星期五) 截止
欲申請之店家,請填具參與申請書並寄送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補助數量有限,欲加入友善廁所之店家請盡早申請 **
詳細申請書及行政契約之內容,請參閱下方附件
連絡電話:8310153#14 謝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