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致車輛受損無法行駛~可申請退稅

  【本報訊】新竹地區517日豪雨造成部分地方淹水,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計稅,災害後修復停駛期間皆可按日退稅,對於因而受損無法使用之車輛,只要檢附下列文件,於108617日前申請,即可退還未使用期間之牌照稅。

  1. 受災證明:如里長證明或相關單位核發證明。

  2. 修理證明:修車廠出具證明及發票或收據。

 

    民眾對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請如有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稅務局消費稅科電話03-52251613113153160800-000321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