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澎湖時報報導,望安鄉公所多名約聘雇員工向本報投訴說,新鄉長彭亞湖一上任,就批示近8成的臨時員工「不續聘」,讓總計約150名約聘雇及臨時人員失去工作。他們批評彭鄉長,企圖藉此聘用自己一派的人。對此,彭亞湖表示,他只批了少數幾個實在不適任的員工不續聘而已,沒有投訴中所說的那麼多人。然而,瞭解內情的人對於彭亞湖的按照規章行事大都表示讚賞和支持。
據澎湖時報報導,投訴的人來自望安鄉公所車船所、清潔隊。他們指出,公所近8成約聘雇、專業臨時人員及臨時人員等,26日均接獲不續聘通知。他們都沒有記過犯錯,鄉長也沒有打考核表,就決定不續聘他們這些人,程序上有違法。
員工指出,約聘雇及專業臨時人員等的工作權,有勞動基準法的保障,望安鄉公所必須有合於勞基法第11條及第12條的規定,才能依法定的程序,解雇勞工,但鄉長上任第1天就簽不續約,根本違反了勞基法的規定。
對此,彭亞湖說,約聘雇及臨時人員是以一年一約的契約聘用,絕大多數人的契約都在12月31日期滿。約滿之時,如果公所沒有再簽新的聘約,這些臨時員工就自動的約滿離職,根本不必他簽什麼「不續聘」。
彭亞湖說,他剛上任,發現公所裡面最嚴重的問題是,距離今年選舉投開票日之前1個多月,也就是10月分的時候,僅清潔隊1個單位許賢德鄉長突然聘用了大約41個臨時員工,使得清潔隊的臨時人員暴增到110人。
他指出,這些投票前用的臨時人員,很多人的年紀超過65歲,最高齡的81歲,他們做的是清掃道路或公共廁所等工作。僱這些老人掃廁所,萬一跌倒或什麼的,公所擔當不起。而且經他們了解,望安、將軍有些公廁,是雇用4個人輪流掃,一小段鄉道就雇了好幾個人掃。
他又指出,有幾個有背景的人,1個月領12,320元,工作內容就是「清掃自家前道路」,像這樣的臨時人員,根本就是不適任,管理上有困擾,也浪費公帑,所以他上任後批了「不續任」。另外,望安鄉公所車船所的2艘交通船,也有船長及船員被鄉長簽定不續聘。對此,彭亞湖說,不續聘的人員是因為有鄉親反映,這些船員在鄉親要求幫忙載運棺木時,拒絕幫忙載運,一直被鄉親批評。
彭亞湖說,約聘雇臨時人員的聘約,12月31日就要約滿到期,照往例,他應該在約滿前,就要決定是否簽定新一年的聘約。但他25日剛就職,對鄉公所各課室臨時人員的工作內容及狀況,並不了解,而且,29日起又是放年假,根本沒有足夠的時間,讓他了解所有臨時員工應不應續聘的問題。
他指出,所以,他決定分波段處理。26日他就職首日,他依各課室報上來的臨時人員名單及相關工作狀況,先批了一些明顯不該續聘的一些臨時人員,也批了一些續聘的人。其他的臨時人員將留待元旦假期過後的上班日,再陸續決定是否續聘。他將會以臨時人員的工作狀況、服務態度、人品,及工作需求,來決定續約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