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休閒農場設置卡拉OK等課徵娛樂稅

 【本報訊】嘉義市府稅務局表示,採收費性質露營區或休閒農場,如設置視唱設備、電子遊戲機、夾娃娃機及搖搖車或雇請表演人提供各種娛樂表演,都是屬於娛樂稅的課徵範圍,應課徵娛樂稅。營業人應於事前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娛樂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之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如有經營上揭娛樂業,應速向該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被查獲受罰。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撥該局查詢電話05-2224371轉分機108,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