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糞尿利用多~雲林縣沼氣發電推廣佳

 【本報訊】為加速推展畜牧糞尿資源化,行政院環保署於106年4月14日下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地方政府推動設置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備處理小型畜牧場畜牧糞尿計畫(簡稱母雞帶小雞計畫)」,鼓勵各縣市政府推動畜牧業、技術業、機關、財團法人或社會團體設置畜牧糞尿厭氧發酵及沼氣發電設備並協助集運處理小型畜牧場畜牧糞尿。

 為此,雲林縣環保局特於106年8月22日召開沼氣發電及沼液沼渣集運車輛、施灌車輛或機具及農地貯存槽申請補助說明會,邀集雲林縣轄內養豬頭數5千頭以上、已申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之畜牧業者、相關沼氣發電技術廠商並邀請行政院環保署人員前來一同參與,畜牧業者反應熱烈,紛紛表示有意願施作設置沼氣發電系統及申請購置沼液沼渣集運、施灌車輛與機具及農地貯存槽。

 環保局表示,只要符合至少收集小型畜牧場豬隻200頭或牛隻50頭以上之糞尿、糞尿厭氧發酵及發電設備應屬新品、畜牧糞尿資源利用合計比率達全量之75%等條件即可提出申請,可視收集小型畜牧場豬隻頭數規模,最低補助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收集200-399頭)、最高補助金額為新台幣5,000萬元(收集1萬頭以上),如有意願申請者,請提出「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計畫書」至雲林縣環保局,申請補助款最遲需於108年12月31日前請領完成。

 除此之外,行政院環保署今(106)年度特別加碼補助沼液沼渣集運車輛、施灌車輛或機具及農地貯存槽等,希望農民在使用沼液沼渣施灌農作物方面,能夠更加方便簡單,減少使用化學肥料,達到資源循環利用的理念,如有意願申請者,請提出「沼液沼渣施灌營運計畫」至雲林縣環保局,希冀有越來越多的畜牧業者能一同加入,作伙為「清新雲林 亮點雲河」之目標努力,為下一代子孫留下乾淨的水環境。 


環保局長林長造指出,目前除配合中央所推行之「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政策,環保局亦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推動母雞帶小雞、沼液沼渣集運車輛、施灌車輛或機具及農地貯存槽之補助計畫,以加速畜牧糞尿資源再利用之推動,有意願共同參與之畜牧業者請洽詢雲林縣環保局水質保護科,服務專線:05-5526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