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穎報導]有關媒體報導桃園市議員張肇良自民國99年起,連續6年找來人頭帳戶等方式,向桃園市議會申請助理費用,成功詐領共新台幣1000多萬元,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嫌起訴案,張肇良辯護律師代表張進豐代為發表聲明。
聲明內容如下: 「針對桃園地檢署就張肇良議員領取議員補助款,以詐領公款起訴本人部分,承辦檢察官對於本人聲請傳喚之本案關鍵之若干證人並未傳訊,另承辦檢察官自去年十月至今,均未再傳訊本人釐清案情,而張肇良議員所領取之議員補助款,全數用在助理,並無一分一毫落入本人口袋,亦即張肇良議員主觀上並無不法所有之意圖,且張肇良議員領自議會之補助款並不足以支付張肇良議員所有之議員助理,另起訴書所指摘之議員補助款1048萬7796元金額之計算方式有嚴重錯誤,全案待移審至法院後,會在審判中主張合法權益,並全力捍衛張肇良議員之清白。」
張肇良議員本人也表示,擔任桃園縣議員以來,競競業業以期不負選民所託,因部份助理財務問題抑或個人意願無法配合登錄桃園縣(市)議會助理,為使業務不中斷,而商請能配合的助理申報,以他們名義領取後再發放給全體助理。
張議員說:「針對桃園地檢署就本人領取議員補助款,以詐領公款起訴本人部分,承辦檢察官對於本人聲請傳喚之本案關鍵之若干證人並未傳訊,另承辦檢察官自去年十月至今,均未再傳訊本人釐清案情,本人所領取之議員補助款,全數用在助理,肇良從無,更未將議會補助之助理薪一分一毫落入私人口袋,肇良實際聘用的助理遠超過向議會申報的人數,對此龍潭鄉親皆有所聞。另起訴書所指摘之議員補助款金額之計算方式有嚴重錯誤,全案待移審至法院後,會在審判中主張合法權益,並全力捍衛本人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