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桃園市長鄭文燦1日主持市政會議,針對銜接中央推動擴大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政策表示,根據行政院版本,在0至4歲幼兒方面,家長享有每月2,500元育兒津貼,若選擇加入準公共化私立托嬰中心或合法保母,每月補助6,000元。對於107年8月1日後新申請者,將回歸中央制度為主,中央擴大育兒津貼與公共化/準公共化補助二者可擇優領取。
鄭文燦也指出,育兒及托育政策全國一致的優點在於,地方可減輕財政負擔,未來中央負擔約85%、地方15%。不過,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既有的3,000元育兒津貼,必須有3年的過渡期,才能落日接軌到中央版本。為銜接中央政策,桃園也訂定三項政策如下:
第一、在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方面,家長將能有5種選擇:
(一)對於自行或親友照顧的兒童,桃園市育兒津貼與中央擴大育兒津貼擇優領取,亦即一般戶在符合中央補助每月2,500元外,桃園另補差額500元,家長實領每月3,000元,也就是地板訂為3000元。
(二)送托到未加入準公共化的私立托嬰中心或登記保母的兒童,同樣為桃園市育兒津貼與中央擴大育兒津貼擇優領取,亦即一般戶在符合中央補助每月2,500元外,桃園另補差額500元,家長實領每月3,000元。
(三)送托到公托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兒童,補助家長每月3,000元。
(四)送托到準公共化簽約合作的登記保母,除中央補助家長每月6,000元外,考量家長負擔,桃園市加發公益合作托育補助每月1,000元,家長可實領每月7,000元,降低送托負擔。
(五)送托到準公共化簽約合作的私立托嬰中心,加發公益合作托育補助每月2,000元,家長可實領每月8,000元。
鄭文燦強調,桃園市所加碼的準公共化補助政策,可使得桃園與雙北家長的負擔一致,甚至有部分負擔更低。這個政策讓北北桃不至於出現福利落差。
第二、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桃園市目前已執行中的「3歲以下每月3,000元」育兒津貼政策,將於110年7月31日落日,讓具有領取資格的家庭,可領到孩子3歲為止;110年8月1日起,本市育兒津貼將接軌中央擴大育兒津貼新制,每月2,500元;但市府在3年內,將針對協助托育部分,另研加強方案。
第三、為鼓勵托育單位加入準公共化服務行列,提高準公共化私立托嬰中心或登記保母參與的意願,對願意簽約合作的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在完成簽約並實際收托兒童後,給予托嬰中心5萬元、居家保母1萬元之設施設備補助,以充實其托育環境設備,提升照顧品質,日後仍會持續進行滾動式檢討。由於有中央補助款項挹注,市府在育兒津貼將可減少支出,市府將用於改善托育環境。
鄭文燦也說,目前桃園設有7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共2,300名合法保母參加,他將會主持7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推動會議;另一方面,針對私立托嬰中心,亦將由他主持準公共化推動會議,希望透過推動會議,提高登記保母與私托的參與意願,市府也會朝保障既有福利努力,並順利銜接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