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地方民代選舉~性別與族群論壇

  【本報訊】內政部與本校人文學院、公共文化事務學系共同合作,於113年10月23日(三)早上九點在人文學院禮納布講堂舉辦「地方民意代表選舉中的性別與族群論壇」,邀請臺灣大學政治系黃長玲教授主講「女性參政的制度保障及效果:臺灣經驗與國際趨勢」,並邀請彭渰雯教授(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兼臺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盧浩平助理教授(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蘇基山組長(臺東縣選委會)進行與談。下午場次則邀請臺東縣議會吳秀華議長、蔡玉玲議員、臺東市民代表會巫化・巴阿立佑司代表、太麻里鄉民代表會廖雙穎代表分享女性從政經驗、女性在地方社會的角色與影響力以及族群文化對女性從政的影響,希望藉由討論及互動交流中,讓社會各界對偏鄉性別及族群參政、選區劃分議題有更深入的考量。

  政治人物的性別一直是學界關切的焦點,但這些女性能否成為政治人物除了自身意願與背景外,制度的設計也是重要原因。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共計選出3,048位地方民意代表。其中女性當選縣(市)議員的比例為36.02%,鄉(鎮、市、區)民代表女性佔26.15%,其中,以婦女保障名額當選佔女性當選人比例為1.17%,佔全體議員總數僅0.44%,顯示保障名額制度對女性當選率的關聯漸低。其次,女性的當選比例,直轄市議員從20年前的28.13%提升到39.79%,縣(市)議員從22.07%提升到36.02%,鄉(鎮、市)民代表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則從19.68%提升到26.15%。

  以臺東為例,縣議員女性參選人數18人,當選人數10人,當選率55.56%,高於男性46.51%,女性當選人佔全體議員1/3。值得注意的是10位女性縣議員中原住民女性佔4位,佔全體原住民議員(13位)30.76%。與漢人相比,原住民女性參政仍有成長空間。在鄉鎮市民代表中,臺東女性候選人比例僅26.09%,雖與全國比例(24.20%)相距不遠,當選率26.47%,略高於屏東縣(24.55%)、雲林縣(22.37%)、澎湖縣(26.00%)、宜蘭縣(17.56%)及苗栗縣(22.75%),此一訊息透露婦女參政保障在偏鄉效益有待商榷。

  我國地方制度法第33條明文規定各級地方民意代表「選出名額達4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但在臺東,由於人口數的分佈,縣議員選區應選名額多數在1-3人,鄉鎮市民代表受限席次,各選區應選名額少於4人者佔絕大多數。因此,在臺東為了避免原住民婦女參政被犧牲,縣議員第6、7、8、9選區均為平地原住民選區,共計8名應選名額,臺東縣選委會將其合併計算,造成2009年一名男性候選人得票高卻在婦女保障名額制度「被迫」落選,引發爭議。近年迭有討論該制度是否涉及對男性的「不平等對待」,但名額保障制度在偏鄉因選區小往往未必達到「保障」目的,尤其是原住民選區更為明顯。臺東因為選區劃分及族群多元更突顯這類討論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