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氣品質~臺東7月增收固定污染源費

  【本報訊】為加強管制公私場所排放之空氣污染物,考量總懸浮微粒對人體健康,包括呼吸系統、心血管疾病,未來環保署將擴大徵收營建工程以外之固定污染源製程排放管道、堆置場和接駁點等之總懸浮微粒粒狀污染物空污費,如該總懸浮微粒中再含有鉛、鎘、汞、砷、六價鉻及戴奧辛等六種個別物種者,則依其排放量進行加徵,以期能促使業者自行減量減少總懸浮微粒排放。

  目前臺東列管固定污染源污染物(TSP、SOx、NOx、VOCs)總計1107.7公噸,其中以粒狀污染物排放佔54%為最多(行業別為砂石採取業及預拌混擬土業),藉由經濟誘因,可促使工廠投資提升污染防制設備效率,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及空污費之繳交。
本收費費率將於107年7月正式施行,近期辦理說明會並邀請相關業者參加,針對法條進行說明與問題討論,以利法規遂行。